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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1年04月04日作者: 浏览量: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教育厅等文件精神,以及《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为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调剂原则与调剂考生复试准备

   (一)调剂原则

    1.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方向、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以下情况依次接收调剂申请: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的。

   (3)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选取。若排名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

    4.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二)调剂考生复试准备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不高于1:3。

    2.申请调剂到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B类考生)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艺术(音乐)

336

35

53

 

    3.招生计划缺额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专业研究方向

缺额

备注

 

135101

 

音乐

01

声乐表演

3

只接收美声、民族唱法考生调剂

    02

器乐演奏

5

只接收琵琶、二胡、钢琴、小提琴、小号考生调剂

    04

音乐教育

2

 

 

 

 

 

 

 

 

    4.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1年4月06日18:00- 2021年4月07日18:00,开通时间24小时。若还未满员,适当延迟关闭时间。

   三、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所有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前七条必备):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3张(电子照片)。

   (3)身份证(含正反面,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6)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附件2)。

   (7)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8)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

    以上1-7条材料需汇总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材料(命名方式:专业类别+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1481851490@qq.com,并作为资格审查环节的依据,复试时将以上材料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

    2.提供定向协议书(附件3)。

    四、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安排

    近14日内有国外旅居史或国家公布的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调剂考生采取线上复试,其他地区所有调剂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要携带初式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

    (一)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项目内容

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4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

(8:00-12:00)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缴费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9-204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4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8:00-12:00)

面试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厅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9-104)。

下午

(14:00-18:00)

面试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厅

    (二)复试名单

     调剂考生需要在调剂系统里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具体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共计300分。

     2.复试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成绩:采取专业能力与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满分170分。其中,外语能力30分。

    3.所有调剂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判定大学阶段的学业成绩的参考:

   (1)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专利扫描件;

   (3)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扫描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其他能证明大学期间学业表现的材料。

    备注:以上(1)-(5)条材料需汇总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1481851490@qq.com邮箱(命名方式:专业方向+姓名+大学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评定由学科专业负责人完成,学院复试监督组监督。

   (四)复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

   (1)声乐方向:演唱(要求:自备伴奏)

    ①民族唱法:准备六首声乐作品,其中包含中国歌剧选段、古曲、民歌、创作歌曲。自选一首,现场由主考官抽考二至三首。

    ②美声唱法:准备六首声乐作品,其中包含中外歌剧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创作歌曲。自选一首,现场由主考官抽考二至三首。

   (2)器乐方向:演奏(自备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①民乐(二胡、琵琶):准备四首器乐作品,其中包含现代乐曲和传统乐曲。自选一首,现场由主考官抽考一至二首。

    ②西乐(小号、小提琴):准备四首器乐作品,其中包含相应水平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二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自选一首,现场由主考官抽考一至二首。

    ③钢琴:准备四首器乐作品,其中包含复调作品一首(三部以上)、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中外乐曲各一首。自选一首,现场抽考一至二首。

   (3)音乐教育方向:演奏与演唱(自备伴奏)

    音乐教育方向复试包含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两方面内容。

    ①钢琴演奏:钢琴作品两首(包括技巧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背谱演奏。

    ②声乐演唱:声乐作品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要求背谱演唱。

    2.综合面试

   (1)面试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应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察。

    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考生具体复试环节严格参照《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进行。

   (七)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录取

   (一)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十个工作日”。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或发至学院指定邮箱(1481851490@qq.com)。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支付流程及方式可见附件4

    八、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要认真对待,一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

    5.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与国家、贵州省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贵州省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十、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

     电话:0851-83610130,邮箱:jiwei@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15180834458

     联系人:肖权权      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gzmu.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联系人:吴远华

     电子邮箱:1481851490@qq.com   电话: 15958987032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网址:http://yywdx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附件3:定向协议书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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